风水堂:丙火旺盛就会去生土
举例说明播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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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:
甲日生人,丙火是甲木的食神、甲木克土为财神、金克甲木为官星。
因此,丙火旺盛就会去生土---→土旺盛就会去生金,以致财旺、官旺。
综上梳理分析,食神旺盛,一个人的财富和官贵也就具备了。
甲木遇到壬水为倒食。
壬水旺盛就会去克制丙火,丙火被湮灭,也就不能再去生助土了,没有土,甲木也就没有财了,没有财,更谈不上升官。“逢枭则夺”就是这个意思。
壬与丁合化木,木坚金则缺。作为正官的辛金因此受伤,无辛金,甲木也就没有了官职。
壬水克制了丙火,丙火被湮灭,作为七杀的庚金也就无有约束,为所欲为,趁势来伤害甲木,甲木也就不得安生了。
古人又说:命中带有倒食虽然不吉利,如果八字有了制合转换,偏印也就不能伤害食神了,命运仍不为凶。
例如,甲日生人,壬水为倒食,如果遇到壬辰、壬戌,辰戌两支中暗藏戊土可以克制壬水,戌支暗藏丁火合壬,因此,壬水不能为害。其它生日的人可以类推。
日主强旺,八字财官俱备,当然可以取用倒食生身,胜任财官。这时的倒食也不一定就凶。
五阳日(日干为阳)生人,八字遇到倒食,能暗合伤官用以生财。
例如:戊子己未丙寅丁酉
寅中藏有甲木,月干己土。
形成→甲己合化土,土旺生财。
五阴日(日干为阴)生人,八字遇到倒食,能暗合财星。
例如:戊戌庚申丁卯己酉
卯中藏有乙木,月干庚金。
形成→乙庚合化金,财星旺盛。
《三命通会》播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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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命通会》
倒食即偏印之谓,一名吞啖煞,食神最忌见之。如甲生丙火为食,火能生土,为甲之财,财旺生金,为甲之官,食神生旺,财官备矣。今甲见壬为倒食者,壬旺则克了丙火,丙被克去,不能生土丙火是戊土的偏印,甲无财矣;壬合起丁,伤甲之辛,甲无官矣;壬克去丙,庚煞得安,来伤甲木,甲生灾矣。所谓用食忌见者,此也。凡命带倒食,福薄寿夭,若有制合,如甲日见壬辰、壬戌,辰戌中带有土制丁合;乙日见癸未、癸丑,丑未中有己制癸;丙日见甲申风水堂:丙火旺盛就会去生土,丁日见乙巳、乙酉,戊日见丙子、丙申、丙辰,己日见丁亥,庚日见戊寅、戊辰,辛日见己卯、己亥,壬日见庚午、庚戌,癸日见辛巳、辛未。徐墨斋言此等偏印不能为食害,有克制故也。柱中身旺,财官俱生,可取为福助身,阳日逢之能暗合伤官生财,阴日逢之能暗合财星,柱中无食,只以偏印论。又曰:凡命有食遇枭,犹尊长之制我,不得自由,作事进退悔懒,有始无终,财源屡成屡败,容貌欹斜,身品琐小,胆怯心虚,凡事无成,克害六亲,幼时克母,长大伤妻子。
赋云:倒食者,名为偏印,号曰枭神,值身旺而财丰福厚风水堂:丙火旺盛就会去生土,遇刑煞则寿夭身贫,财星若见,披星戴月不停留,煞星若生,驰担息肩无定日,身弱重逢偏印,须愁颜子之伤,正食若遇枭神,未免韩信之祸,始遇者精神慵懒,重犯者容貌欹斜。
《万祺赋》云:枭神见官煞,多成多败,偏印遇财曜,反辱为荣,身旺为贵,身弱乃常,有伤官而平生丰润,值食神则处世伶仃。古诗云:印星偏者是枭神,柱内最喜见财星,身旺遇此方为福,身衰枭旺更无情。如丙戌、丙申、甲戌、壬申丙火是戊土的偏印,甲见丙食丙火是戊土的偏印,又见壬倒食,甲生申月受煞制无气,二丙窃气,壬水制丙,煞得施行,故无名利。又如壬申、壬子、甲戌、丙寅,会印归禄,水精火神之妙,木火通明之象。又,己未、壬申、甲子、丙寅,以煞化印,归禄得秀,木火通明,水木清奇。二命俱大贵。前忌倒食,逢制合反贵,切不可一见倒食,便以凶论。
《三命通会》说:命主身旺遇见偏印,便财丰福厚,但又遇到七杀刑害,则终身偃滞;如果遇到财星,则一生奔波不停;如果又生出七杀,则一生辛劳不得安宁。身弱偏印重逢,一生好学但不免贫困懦弱;伤官如果遇到偏印,一生虽有成就但不免因此遭祸。八字中倒食单一,精神萎靡,重逢则五官不正。
十神论倒食播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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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倒食者,冲财神之谓也;一名『吞啗煞』。用财神大忌见之,用食神亦忌见之。
倒食者,如甲见壬之类。如甲见丙为食神,能生土财;然壬克丙火,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,所谓甲用食神,大忌见之。
《渊海子平》
凡命中带此二者,主福浅寿薄。又见庚为七杀,得丙丁火制之,怕见水,反为祸矣!凡命中犯此者,犹尊长之制我身,不得自由也。作事进退悔懒、有始无终、财源屡成屡败、容貌攲斜、身品矮小、胆怯心慌,凡事无成也。
如【丁未,丁未,己亥,丁卯】:此命己亥日,己临亥上,身弱于亥;加以亥卯未木局克身,年月时透出三丁食己。幼年行南方运,赖火生土,身犹旺;纔交乙巳运,为己之七杀,引出亥卯未木局,岁运癸亥,所以死矣!此命非但倒食七杀之祸,而癸亥年与生杀坏印之说同义也。
如【甲戌,丙寅,甲戌,壬申】:此命甲戌日,甲见丙食神,生于正月,甲木旺,身与食神俱旺,本是贵命;不合时上壬申,壬水伤其丙火,申金冲其寅木;又申中有庚七杀,所以利名无成。行己巳运金生之地,见庚子年;庚金为七杀,又见子水,死于非命。